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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放执行标的款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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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布时间:2024-06-05 16:47:16 打印 字号: | |

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沈某离婚纠纷一案,申请执行人陈某应领取的执行标的款 1000 元。现陈某向本院出具委托授权书,要求将该笔执行款发放给其母亲李某。经本院审查陈某出具的委托证明合法有效。

 

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8日。


 
责任编辑:综合办公室